娱乐要有底线

 2日上午,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文化部应出台严厉政策措施,对恶搞优秀传统、亵渎文化经典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,并追究其法律责任。(3月2日《法制晚报》)

  娱乐要有起码的底线,不能拿恶搞经典来娱乐大众。近年来,少数人对包括抗日歌曲《黄河大合唱》在内的许多经典文艺作品进行恶搞,实质上是打着二次创作、重新诠释的幌子,对经典文艺作品、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亵渎。

  经典频频遭到恶搞,除了一些人脑中弥漫着娱乐至死的思想,通过恶搞经典吸引大众眼球,赚取流量之外,最主要原因就是恶搞经典行为的成本太低,反过来纵容和助长了恶搞经典的歪风邪气。按照过去的处理惯例,一般只是将恶搞经典的作品下架,外加对恶搞经典的创作者进行道德谴责。这意味着不管是传播恶搞经典作品的网络平台,还是恶搞经典作品的创作者,但他们并不必为恶搞经典的行为承担责任,这当然就产生不了实质性的威慑力。

  周洪宇代表建议对恶搞经典行为追究法律责任,无疑是遏制当下愈演愈烈的恶搞经典的歪风邪气的一剂良药,也是对症下药。因为这直接提高了恶搞经典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,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。

  当然,对恶搞经典行为追究法律责任,也要防止误伤,避免伤害和限制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空间,不能只要是恶搞行为就贴上恶搞经典的标签。从这个角度说,哪些文艺作品属于不容恶搞的经典,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发布一份具体的目录,方便广大文艺工作者在创作和二次加工时进行参考。其次,对于恶搞行为,应当有一个法律的界限。文艺创作过程中的哪种做法属于恶搞,要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,不能说对经典作品有不同的解释,或者对经典作品中的人物又有新诠释,都认定为是恶搞。

  让法律与道德并行,相信恶搞经典的歪风可以压得住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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